• 项目介绍

    自垫变更是指保险合同约定有保费自动垫交功能的,当投保人需要自垫或取消自垫时,可通过此项进行变更。

  • 申请资格人

    投保人。

     
  • 申请时间

   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、犹豫期后的任意时间,具体以条款规定的时间为准。

  • 办理渠道

    柜面亲办、委托代办、微信自助。

  • 应备文件

    (柜台办理使用)
    《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》、保险合同原件、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、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(如委托他人办理)。